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所通知
发布时间: 2021-02-24 点击数量:665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几项工作的提示》要求,经所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研究,定于3月5日开学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返所条件
(一)研究生返所前需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,进行每日健康状况上报。
(二)研究生返所前须提交返所申请表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龙江健康绿码和通信行程大数据行程卡,经研究所审批后方可返所。
(三)开学前14天内有中、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生,须按当地规定接受隔离观察,待核酸检测正常、解除隔离后,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所。
(四)未经审批,不得返所。境外学生未接到研究所通知,一律不得返所。
二、返所批次
(一)所本部培养研究生于3月3日、3月4日按照“分期分批、错时错峰”的原则,分两批次返所。具体安排如下:
第一批:3月3日,拟于202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。
第二批:3月4日,非毕业年级研究生。
(二)北京园区培养的研究生按属地要求,返所时间由园区办公室另行通知。
(三)一年级代培研究生依据代培院校要求返校。
三、返所要求
(一)返所途中须做好个人防护。如返所途中身体出现发热、干咳、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近就医,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研究所。
(二)研究生须自行返所报到,家长等陪同人员及私家车不得进入所办公区。建议家庭所在地离所较近的尽量乘坐私家车或步行返所。
(三)开学后研究所实施准封闭管理。因特殊原因,不能按时返所的研究生,须办理请假手续。
(四)研究生返所后须集中进行核酸检测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(五)研究所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以及上级相关工作安排,对防控措施和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。
研究生管理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