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所组织学习《科技进步法》
发布时间: 2022-01-12 点击数量:492按照所党委的部署安排,1月11日,我所组织科研人员召开会议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》。会议深入学习了立法宗旨,以及在完善科技创新和推进成果转化方面的意义。参会科研人员表示将进一步学习、读懂、弄通,并落实到地震科学研究与实践工作中。
2021年12月24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《科技进步法》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该法自1993年7月颁布、2007年12月第一次修订之后的第二次修订。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,对法律框架和内容做出部分调整,完善立法宗旨、加强基础研究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、完善国家创新体系、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、优化区域创新布局、扩大科技开放合作等。下一步,我所还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深入学习贯彻《科技进步法》。